央广网北京3月27日消息(记者朱敏)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新办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八部门已联合出台实施方案,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长期护理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通过人人参保筹集资金,为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对所发生的护理费用予以报销。

《意见》明确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标志着制度建立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国推开。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强调,按照《意见》要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要坚持5个原则,包括: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和可持续。

王文君:所有职工和居民均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同一个统筹地区之内不区分城乡,参保人无论是来自农村还是来自城市,都从同一个资金池里报销费用、享受待遇;不同的统筹区间,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基本一致,促进统筹地区之间缴费责任和保障水平相对均衡。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张西凡明确,凡是经过失能等级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相应的护理服务并获得报销。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

张西凡:在制度的起步阶段,保障的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那些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人员。将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水平的提升,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需要强调的是,为确保待遇公平和基金安全,各地在失能等级评估中将“共用一把尺子”,使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让每一分钱都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根据《意见》制定的路线图,到2028年底,长护险制度要在全国基本上全面覆盖。在覆盖人群上,可以先从职工人群起步,再逐步覆盖到城乡居民,也可以职工、城乡居民同时纳入到制度覆盖范围。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郭阳:考虑到各地居民参保工作有逐步推开的过程,今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补助会按照各地预计的参保人数先实行预拨,到下一个年度再根据实际参保人数进行据实结算,确保补助资金能够足额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