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1日消息(记者 郭彦伟 实习记者 张萌)近日,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原则上于2026年9月底前出台全省统一的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白名单内的,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支付,白名单外的不予支付,进一步厘清个人账户使用边界。此次新规出台有何现实背景?又将释放哪些利好?记者采访了南京中医药大学药事管理系副主任白庚亮。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是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等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功能和使用规则发生了很大变化,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可及性大幅提升,对零售药店的合规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白庚亮告诉记者,针对当前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和个人存在违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非医药类商品的行为,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防止将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内的不合理费用纳入支出范围,医保个账支付白名单制度应运而生。
《通知》要求,列入白名单的,应是经药监部门正式批准注册或备案,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并且与治疗密切相关、医疗属性强、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