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怀着无比感激与崇敬之情写下这封信,以表达我对贵院的深深谢意。在你们的努力下,我被洗劫17年的欠款终于被成功追回……”近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锡盟中院”)收到了一封来自71岁老人的手写感谢信,字里行间传递着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温暖的朴素情感,充满着对锡盟中院为民解忧的感激与称赞,以及对锡盟中院执行干警的赞扬和认可。伴随着这封感谢信而来的,还有一面印有“依法为民做主,执法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
老人敬献锦旗(锡盟中院供图)
2007年,申请人黄某某遭遇抢劫,后因六名被执行人均在狱中服刑,附带民事赔偿款一直未执行到位。“我被抢劫了,但是抢劫我的人都在狱中服刑,法院对他们的房产、工资、银行卡号等财产线索进行了多方查找,最终一无所获,我的合法权益一时得不到维护,这件事困扰了我十多年!”谈及过往,老人愤愤不平且无可奈何。
事情终于迎来了“转机”。2024年,部分被执行人陆续刑满释放并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仍未向黄某某履行法定赔偿义务。无奈之下,黄某某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您的事情我们一直都记得,您放心,我们一定尽力帮您。”2024年8月,锡盟中院依法对该案恢复执行,立即对相关被执行人采取传唤、预拘留、释法说理等措施,并通过网络查控等方式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最终经过协商,部分被执行人因连带责任履行了全部义务,法院仅用40天时间便将全部赔偿款执行到位,并汇入申请人账户。至此,一件让71岁老人惦记了17年的“难事”终于圆满落下帷幕,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老人的“心结”也打开了。
“没人能真正明白这件事对我的意义,所以我必须把我真挚的感谢送到法院。”2024年10月18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因年过古稀,行动不便,再三叮嘱其亲属务必将锦旗和感谢信亲手送至锡盟中院执行局干警手中。
一位办案的法官表示,锦旗虽轻,承载的却是人民群众的重托与期盼;词句无华,表达的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面对申请人的迫切希望,锡盟中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办理好每一起执行案件,争取最大限度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暖。